问题 | 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可以随时解除? |
释义 | 遗赠扶养协议不能随时解除,遗赠是一种有偿、双方协商一致的法律行为,违约方将失去受遗赠权利。遗赠具有无偿性、时效性,遗赠人是继承人以外的民事主体。与此不同,遗嘱是单方行为,可以有偿或无偿,生效时间不同,继承人可以是有限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法律分析 一、遗赠扶养协议能随时解除吗 遗赠扶养协议不能随时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二、遗赠有什么法律特征 遗赠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无偿性,遗赠不需要以受遗赠人履行义务为前提; 3.遗赠是一种时候生效的法律行为; 4.遗赠人是继承人以外的民事主体等。 三、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有: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嘱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4.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遗嘱中的继承人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结语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随时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要求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履行义务,否则将失去受遗赠的权利。遗赠具有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无偿性、时效性和特定的遗赠人身份等法律特征。与遗嘱相比,遗赠扶养协议需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是有偿、相互附有条件的法律行为,并在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集体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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