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常用的一种措施,通常用于对涉嫌犯罪的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和限制,以便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并防止其继续犯罪。被监视人需要居住在指定的地点,并遵守相关规定和限制。这些规定包括:被监视人必须每天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签到;不得与其他人接触,除非经过批准等。如果被监视人违反了监视居住的规定,例如未经批准离开指定地点或者与其他人接触等,那么监管机构会根据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并有可能采取逮捕措施。被监视人可能会被逮捕并被转移到拘留设施中等待进一步处理。在某些严重的情况下,监视居住措施也可能会被取消,而被监视人则被转化为拘留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