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无法办理离婚,需自行解除关系。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未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1994年2月1日前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者,可按事实婚姻处理。如不想补办结婚登记,则需到法院起诉离婚,审理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不能办理离婚,只能自行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也不会受理同居关系的离婚诉讼。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开始同居,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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