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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债务与股东无关联吗?
释义
    股东在公司制下对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情况。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若非货币财产出资低于章程定价,股东需补足差额。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其他股东或发起人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外,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尽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但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下,股东需承担公司债权债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照公司形式需承担相应份额的债权债务。
    法律分析
    不对。
    1、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下,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公司,公司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如果是公司的债务,与公司的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无关系,应由公司负责偿还。在特殊情形下,股东可能会承担清偿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承担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况
    1、虚假出资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出资不到位
    《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3、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35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公司法》第115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和公司形式来看,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无关是不可能的,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但是如果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等情况发生的话,股东需要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的形式,股东需要承担相应份额的公司的债权债务。
    结语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公司形式,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无关是不可能的。尽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但如果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发生,股东需要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照公司形式需要承担相应份额的债权债务。因此,股东在公司债务方面仍需承担一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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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0: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