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财产继承纠纷是否可以仲裁 1、财产继承纠纷不可以仲裁。根据相关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属于不得仲裁的范围。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的规定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二、如何解决财产继承纠纷问题 继承权男女平等 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那种出嫁的女儿不能继承父母遗产的说法只是农村的习俗,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当然女儿出嫁后不主张继承权也是可以的,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这并不等于她没有继承权。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论是儿子或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妞问答网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