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术费能报医保吗 |
释义 | 医保可报销手术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医保目录、诊疗项目和急诊抢救的费用可从医保基金中支付。《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的检查、接生、手术、住院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女职工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相关证明到社保机构领取津贴和报销费用。生育保险基金由社保机构负责管理。 法律分析 手术费用一般医保可以报销。根据法律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流医保可以报在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和药费。女职工在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结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手术费用一般可以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后,可凭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以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法律依据 第二十七条 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被鉴定人身体进行法医临床检查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隐私。 除按照规范用于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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