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只要发现对方不适宜承担直接抚养的责任,就可以起诉要求变更。而是否支持,需要根据提供的证据才能确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