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的量刑标准:1、自然人犯本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法院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的,会依据具体案情,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中国新刑法隐匿会计账簿罪既遂判几年 隐匿会计账簿罪是指故意隐匿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隐匿会计账簿罪既遂量刑: 1.基础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