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最既遂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隐匿、故意销毁财会凭证行为,才以犯罪论定。一般情节轻微或危害不大的隐匿、故意销毁财会凭证行为应通过行政手段加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