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能把名字改回到曾用名。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准备的材料如下:1、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变更申请书;3、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