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1)通过法院直接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配偶下落不明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的规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2)通过特别程序宣告失踪或死亡来解除婚姻关系。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除婚约关系;如被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死亡之日起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四款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若达到了宣告死亡的条件,当事人申请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