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后罪为数罪的累犯怎么判 |
释义 |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犯罪案件是非常多的同,而有很多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活动时,可能会触犯数个不同的罪名,如果有数个罪名的,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数罪并罚。 如果犯罪分子构成累犯的,并且后罪是属于数罪的,法院会进行数罪并罚,而依据《刑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累犯进行判决时,要加重、从重处罚,所以法院会在数罪并罚后确定刑期的,会在刑期的基础上加重处罚。 累犯的认定条件如下: 1、犯罪分子的前罪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2、犯罪分子的刑罚执行完毕的、被依法赦免的,在5年内再次犯罪的,并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犯罪分子所犯的后罪是属于故意的犯罪,过失犯罪和未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通过以上的分析,累犯所犯的后果如果是触犯数个罪名的,法院进行数罪并罚后确定刑期的,法院会在刑期的基础上加重、从重对累犯的处罚。 一、累犯制度是一种怎样的制度 所谓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惩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我国刑法依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个别化原则设立累犯制度,并将累犯作为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设立累犯制度是为了有效地保证刑罚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实现,提高惩罚犯罪、改造犯罪人的实际效果。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前罪与后罪均为过失犯罪或有一罪为过失犯罪,都不成立累犯。我国刑法将过失犯罪排除在累犯之外,说明故意犯罪是我国刑事制裁的重点。 2、刑度条件。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罪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均低于有期徒刑,或有一项低于有期徒刑,都不构成累犯。 3、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之内。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后罪若发生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前或赦免之前,或者发生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5年后,则均不构成累犯。对于缓刑和假释来说,若后罪发生在假释和缓刑期间,均不构成累犯,而应当撤消缓刑和假释,实行数罪并罚;若发生在假释期满之后的5年内,则构成累犯。发生在缓刑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均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期满,原来的刑罚就不执行了,从而也就没有刑罚执行完毕的条件。 二、重新犯罪与累犯区别在哪 累犯和再犯都是指有前科又重新犯罪的人,累犯的概念比较严格,它一般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一定期限内又犯罪的人。再犯的概念较累犯为广,不受刑罚的种类,刑期是否执行完毕,以及是否在一定的期限内犯罪等条件的限制。 再犯,一般指犯罪经判决后再次犯罪的犯罪人。 在一般意义上,再犯可以包容累犯,而累犯只是再犯的一种。 但严格意义上,累犯与再犯有一定区别: 1、累犯前后实施的不一定是特定犯罪。 2、累犯前罪已判处的刑罚与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有一定的限制,再犯则不要求前后两罪必须已判处及应当判处一定的刑罚。 3、累犯所犯后罪有一定时间限制,而再犯的前后两罪之间并无时间方面的限制。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再犯,不是法律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六条【毒品犯罪的再犯】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这是关于再犯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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