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资本化的条件有哪些 1、资本化的条件如下: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企业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的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借款费用,或者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构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受让股东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原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受让股东损失,受让股东请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股东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的区别如下: 1、缴纳时限不同,实缴注册资本在公司法中原规定是公司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法中的规定是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缴足即可; 2、缴纳方式不同,实缴注册资本的审验方式是银行的验资账户上必须存有对应数目的资金。认缴注册资本可以在企业登记时缴纳,也可以根据股东的实际情况分段缴纳至对应账户; 3、反应的内容不同,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4、包含范围不同,注册资金属于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属于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5、变更方式不同,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