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报销材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证明原件。4、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原件。5、定点药店的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6、代人办理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报销流程:1、携带报销材料前往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可即时办理。2、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