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受托人转委托以后,还是是有代理的。受托人转委托以后,在委托代理关系上,是没有结束的,受托人还是有代理权的。受托人没有了代理权的情况有: 一、代理期间已经到了或者是代理的事务已经完成了。二、委托人自己不要委托了或者是受托人自己辞去了委托。三、受托人要是死亡的。 四、受托人要是失去了民事行为的能力。五、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法人把它终止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三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