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
释义 | 1、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2、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什么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呢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担保合同具有附属性,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当主债权债务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时,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民法典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 民法典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情形: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不真实;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4、违背公序良俗。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有效吗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也会无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法律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无过错的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有过错的担保人需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但一般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有效吗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所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随之消灭。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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