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需要满足的要件有: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主体是满十六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观上表现为过失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观上是过失。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