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居间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什么 居间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中介公司资质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中介服务内容;标的物权属情况;标的物价款和付款方式;双方权利义务;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的给付标准;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纠纷解决方式等。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什么内容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包括什么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等信息;租赁的用途;租赁的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地点等重要的内容。 购房合同都应当包括什么内容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房屋的基本信息;3、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4、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5、解决争议的方法;6、违约责任。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的有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物移交的时间以及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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