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财产的法律事实。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老人去世后房产的继承顺序如下:第一、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其效力最高,按遗赠抚养协议进行继承。第二、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但有遗嘱的,其效力次之,按遗嘱进行继承。第三、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