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时至今日,我们对于合同二字已经相当熟悉了。 时至今日,我们对于合同二字已经相当熟悉了。在我们生活中,许多事件都会与合同打交道,租房、工作、买房......可以看到,在这类大事件中都有合同存在,因此合同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然而即便许多人都与合同打过交道,但依旧有人弄不清楚这样一个问题: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之间的区别在哪? 1、反映的内容不同。合同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不同范畴的问题,合同成立属于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实问题,而合同生效属于合同的效力范畴,它主要代表着合同是否具有法律价值。 2、体现的意志不同。合同成立的前提是,只有当双方表达的意思一致,合同方才能够成立。而合同生效则要求在此基础不仅要求双方所表达的意思一致,同时还要求双方所表达的意思具有真实性和自主性。 3、解释的适用不同。合同成立与否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合同的解释方法使之成立,鼓励当事人积极从事交易,减少交易成本。而对合同的效力而言,则不存在适用合同解释方法使无效合同转化为有效的可能性。 4、时间上有差异。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也就是说,只有当合同成立之后,才会来考量合同是否生效这个问题。换而言之,考察合同是否生效,那么就必须考察合同是否成立。换个角度来看,两者虽然相关,却存在着顺序问题。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是在线律师免费询问平台,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律师。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