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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写身份证号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如果是单位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的话,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保存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否则,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按 经济补偿金 的两倍赔偿。如果员工有几年的工作年限,索赔很容易就上十万甚至更多。所以需慎重。 终止劳动合同 同样需符合法定的情形,如果不符合而通知终止劳动合同,那就等于是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反过来讲,如果确实符合解除或者终止的条件,就应该发出通知并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员工到底什么时候离职、因何离职都说不清楚。 注意一点,通知书上列明的理由应与实际的理由一致。实务中有这样的例子,用人单位因为 不胜任工作 解除某员工,通知书上却写的是严重违纪。最终败诉了。 如果员工无法签收或拒绝签收,则将该通知书与《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书》一起快件邮寄至劳动合同或入职登记表上员工确认的通信地址,快件单上写明文书名称,作为证据。如果邮寄也无法送达,则可采取公告形式。 想要拿到公司双倍赔偿就必须实际情况上满足其条件,不能够弄虚作假。
    

法律客观: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用人单位):鉴于(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本人现提出于XX年X月XX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签名)年月日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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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4: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