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下了批捕书一定会批捕吗 |
释义 | 刑事案件下了批捕书一定会批捕的,但是不一定会被最终判刑。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一、批捕的相关期限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最多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二个月,可以延长二个月,重大疑难再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进入二审程序。二审一般二个月,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批捕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批捕,是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侦查并结束,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二者之间一字之差,但是区别还是很大的。 刑事案件下了批捕书意味着一定会被批捕,在批捕之后将会接受一段时间的审理,最终是有可能不被判刑的。如果审讯期间犯罪嫌疑人满足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的条件的,可以向该机关进行申请,经过审批之后就可以执行了,但是在取保候审期间依然要对案件的审理全力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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