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被强拆信访有用吗 |
释义 | 房屋被强拆信访有用吗?拆迁当事人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或提起诉讼来解决问题,这比信访更有效。信访部门的职责包括登记信访事项、转交办理、协调重要事项、答复信访人等。 法律分析 一、房屋被强拆信访有用吗 房屋被强拆比起信访,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或者提起诉讼更有用。 《内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拆迁当事人根据评估结果对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或者安置房屋价格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书面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裁决机关收到裁决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机关应当对估价机构的评估方法、评估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规范和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国家规定、规范的,应当责令原估价机构重新评估或者指定估价机构另行评估,其费用由原估价机构承担。裁决机关可以聘请专家协助审查。作出裁决前也适用调解的原则。 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信访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十四条各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 (二)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理,或者自行办理; (三)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五)向下级公安机关转送或者交办信访事项,并对其提交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核; (六)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 (七)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和下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 (八)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建议; (九)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结语 根据《内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若房屋被强拆且无法达成协议,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或提起诉讼是更为有效的途径。裁决机关应在30日内作出裁决,并对评估程序进行审查。如对裁决不服,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另外,根据《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信访工作机构的职责包括登记、受理、协调、转交、答复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指导其他部门的信访工作。以上是对房屋被强拆信访的实用性以及信访部门职责的简要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四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第二十六条 执法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应当及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 执法检查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 (二)对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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