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劳动合同能否自由离职? |
释义 | 试用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提前3天书面辞职,不算违约,也能获得应得报酬。辞职时需注意使用书面辞职信并要求回执,以证明按劳动法规定通知企业。试用期约定时间有国家限制。 法律分析 其实如果每天满腹抱怨的这种心态去面对自己当前的工作,就应该在觉得不合适的情况下尽早的跟公司结束劳动关系,重新寻找一份自己真正愿意去面对并且充满激情的工作岗位。有很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之内就会觉得当前的这份工作不是自己比较理想的,那么,签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一、签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试用期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3天呈交书面辞职通知书就可以依法辞职,不算违约,同时可以依法拿到属于自己的一切应得的报酬,如试用期已过则要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申请才行。 二、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注意什么问题? 用邮件的方式辞职是不行的,邮件通常没有证据的作用,且邮件保留在企业的服务器里,离职员工不容易提取证明。 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 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 如果这个不太容易办到,那只能用人证,人证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可能有用,在法庭通常效用不高,因为人证一般是企业的同事,法庭可以认为是利益相关者。 由此得知,签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对自己离职是没有任何的影响的,但是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的试用期离职的话要提前的三天就跟用人单位说清楚。而且,员工就算是在试用期离职的公司也没有任何的理由就不给发工资的。还有一部分员工是要注意,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当中对试用期约定的时间国家是有限制的。 结语 在面对不合适的工作时,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寻找自己真正热爱并充满激情的工作岗位。根据劳动法规定,签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可以离职的,但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我们应当注意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信,并要求企业提供收到辞职信的回执,以确保自己的权益。此外,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对离职没有影响,但国家对试用期的约定时间有一定限制。因此,在离职前请确保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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