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班摔倒是不是工伤 |
释义 | 劳动者在下班后摔倒,与工作原因无关的,一般不是工伤;但如果具有在单位下班时,因收尾性工作而摔倒等情形的,是工伤,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申请工伤认定。 一、我在下班回家途中骑车摔伤是否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骑自行车不小心摔倒不是工伤。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具体情况如下: 1、非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不属于工伤; 2、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合理的时间和路线,这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 二、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工伤鉴定缴费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则工伤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劳动者个人负担。但是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一般先由申请方预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三、故意犯罪的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受伤的劳动者如果是故意犯罪的,不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醉酒或者吸毒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去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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