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挪用公款如何起诉,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怎么办 |
释义 | 公司法人挪用公款股东怎么起诉 公司法人挪用公款股东怎么起诉?如何证明股东借公司资金?什么时候股东才可以要求法院追回公司的其他公司所欠的债务?对此,上海华林律师事务所长期办理借名参与公司诉讼、公司债权转让诉讼、股东职务侵占诉讼等相关诉讼,关于上述相关股东的诉讼管辖,以及如何办理对公司股东司法鉴定、诉讼时效的问题,特就该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一、股东股权占有形式上的股东怎么起诉?《公司法》第22条规定了经营者发生变更、解散、清算等公司重大事项时持有的股权应当转让,在股权上作出表述的,一般主要是合同、转让协议、股东转让文件或声明。而《公司法》第68条规定了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给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的,应当通知所有股东自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处转让股权时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理。 在《公司法》第115条规定了发行新股的股东可以持有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但应当按照持股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在《公司法》第60条规定,股东可以将其认购的本公司股份出质给债权人或者受让人,股东应当将出质的股份向债权人或者受让人公告并说明理由。也就是说,在股东的股权占有形式上,无论是普通股东还是特殊股东,他们都可以拿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处出质,也就是公司在借名参与公司时,如果被借入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名册确定股东的,那么就可以正常的进行公司股权转让登记,反之,如果借入股东不能认定成为股东,那么公司股权转让登记就会不能按照顺序办理,可能被驳回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申请。也就是说,当法院认定借入股东未持有公司股份,认定就可以办理股权转让登记。 二、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认定问题虽然《公司法》对股东有限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法院在审理借名参与公司诉讼或者在司法鉴定机构作出司法鉴定意见后,也往往会发现,在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方面,法院往往存在一定的困难,今天我们针对此问题来探讨一下法院对借名参与公司中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责任的认定问题。1.股东股权占有形式上的股东如何认定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有两方面的意义:(1)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导致公司破产的,需要连带清偿其所欠的公司债务;(2)如果股东人数众多或股东人数在5人以上的公司存在投资不足5人的情况,或者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权等其他情形的,应当认定股东具有滥用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形。 我们。 公司起诉个人挪用公款 公司起诉个人挪用公款这个案子已经过去一年了。去年(2017年)11月15日,罗某在入职某家公司不久,就失去了劳动身份,并未缴纳社保。经历了从工资到社保的遭遇,罗某决定报案,并起诉某家公司要求支付社保漏缴欠款。 目前,该案已于2017年12月10日起开庭,并在案发后15天内作出了开庭传票。罗某将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报案。入职该公司5年多,一直缴纳社保,劳动报酬也按照当地最低标准发放,但是,该公司在2017年底倒闭,罗某未缴纳社保,后因此带病在工作单位住院休养,2018年6月初逝世。罗某及其父母死亡后,未追究相关公司的法律责任。罗某的遭遇,让当地社保部门、医保部门、民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产生了沉重的社会影响。 为此,相关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将该公司举报至了法院。罗某此前是具有劳动合同权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却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缴纳,罗某所在的公司,没有给其缴纳社保,公司缺乏法律责任。2017年11月15日,公司告知罗某,因办理个人身份信息变更手续,只要将缴纳社保的权利交于公司即可,但罗某于11月15日未履行履行个人身份信息变更手续。双方也达成了一致协议,罗某将其社保缴纳总额的3%交由公司,其余99%由公司代扣代缴。 罗某的不合理要求得到相关部门的采纳,某某市社保经办机构代为保管罗某的社保账户,并代扣代缴费用。罗某当日就有权利主张某某市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经办机构所属管辖社保公司将罗某个人社保代扣代缴的服务延迟。在公司提出不代扣代缴罗某个人社保公司代扣代缴账户后,罗某拿着某某市社保经办机构的《交费收据》、《费用支付情况告知书》到某某市某某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诉讼。 经过一年半的审理,某某市社保经办机构予以支持。然而,面对罗某的社保不合理要求,某某市社保经办机构却不予支持。某某市社保经办机构认为,罗某要求将29618元由罗某个人缴纳的社保以税后代扣代缴的方式代扣代缴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条件一、罗某个人必须在某某市有固定就业单位;条件二、罗某在某某市没有工作单位;条件三、罗某的个人社保缴纳年限不足3年。以上三个条件,法院审理均认定无效。某某市社保经办机构认为,某某市社保经办机构确定被告某某市社保经办机构所属管辖社保公司是委托人,在系统中记录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信息,该公司无权操作代扣代缴罗某个人缴纳的社保。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及某某市社保经办机构存在两项法律上的不确定性条件,罗某失去劳动关系且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申报社保缴纳情况的,应当认定无效。公司缺乏支付罗某社保费用的权利。2017年12月。 。 法人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法人挪用公款怎么处理法人不是企业法人,职工不是企业职工,公司不是企业单位,从来没有要求法人要办理工商登记,也不设立公司,如果经营风险就按照股东承担,如果公司需要破产清算或者需要职工名义买卖房屋公司股东未出资不影响你股东身份,公司倒闭了公司债务和公司股东没有任何关系,法人是股东的代表。经营风险可以通过登记股东认定,否则是不应该负责的。到民政局备案领取股东分配函,争取好处。 实在不行还可以通过公司在未来登记时增加“法人代表”一栏。不要随便开口企业法人;法人没工商登记证,承担法律责任更多。你给点钱,让法人装修一个房子,签署好装修合同现代企业制度中,法人是股东的代表。如果你未经签署其他法律文件让法人转让,法人转让的一方要承担责任。 如果你没签合同让法人转让,法人转让的一方要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法人股东都是按份共有,股权和钱一般平均分配给股东,股东和企业现在有债务也是股东债务,企业债务承担是按照债权人来承担,你和股东没有关系。你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就是,如果你想让法人继续担任公司法人,此时你必须持有公司的股份,企业法人是未进行工商登记的。 有点像合伙。但是合伙对资本要求严格,不可以少于3分之1。公司法人是指公司的一个自然人,股东才是股东的代表或者是股东的签字的人。你目前应该明白了吧?。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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