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客户的次数是多少? |
释义 |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受时间与次数的限制,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经侦查机关许可。此外,律师会见的地点包括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或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住所、单位或律师事务所,以及羁押场所。在会见时,律师不被监听,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应在场。 法律分析 一般刑事案件,只要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会见,就不受限制。但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 不过,对于所有刑事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会见就不受限制了。具体会见次数,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即办案需要和辩护需要来决定。 律师会见的次数不限。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一、律师会见的地点包括什么? (1)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其住处或者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2)会见末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着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3)会见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羁押场所进行。 结语 这段话主要介绍了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相关规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律师会见的次数和地点有所不同。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经过侦查机关的许可。而一般刑事案件,只要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会见,就不受限制。律师会见的地点包括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或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住所、单位或律师事务所,以及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场所。此外,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盲、聋、哑人的,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应该在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二条 调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 对调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后按程序请示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 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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