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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
释义
    法律分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立案标准:持有、运输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伪造的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持有他人信用卡累计在五张以上的;骗领信用卡的;以及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或骗领的信用卡。犯罪构成为主体是一般主体,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上述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条
    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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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8: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