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踪宣告撤销后失踪人需要支付宣告失踪期间的财产管理费用吗 |
释义 | 宣告失踪的判决撤销后,财产代管人的职责终止,无权再代管财产,并应负责对原代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返还原财产及其收益。管理和保护失踪人财产所指出的必要费用,财产代管人有权要求偿付。 一、宣告失踪时间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第四十五条??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二、借钱人如果失踪了借款还能要回来吗 债务人失踪以后,债权人仍然可以要回借款,因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给予偿还。当然,债权人必须在经过法定的程序之后,才能实现其债权主张。 首先,要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已超过2年的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确定财产代管人。最后,判决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还款。 三、债务人失踪两年怎么把钱要回来的 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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