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人的产权被卖可以继续承租吗? |
释义 | 房屋租赁被卖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以继续承租。租赁房屋的买受人在决定购买该租赁房屋之时便已经知道租赁房屋的租赁情况,其应当接受房屋当前的租赁状态,继续履行原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房屋租期没到转租怎么写合同 1.租赁合同应约定房屋的地址和房屋产权证号、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押金支付方式;2.租赁物维修义务及费用承担;3.约定转租期限不能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4.转租后的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5.租赁房屋交接清单及日期;6.租赁合同期限内房屋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7.约定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违约情形及违约金数额;8.约定承租人给房屋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9.约定房屋水费、电费、取暖费、宽带费等费用的承担;10.约定转租的出租人承诺转租行为经过了出租人同意;11.约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将房屋恢复原状并交还出租人,并约定延期搬出应支付的房屋使用费数额。 二、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效力会怎么样 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不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 1、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租赁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原合同协议,但原合同的租赁期限变更为不定期。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时间后,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 2、租赁合同期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并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续约,如果双方未能及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成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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