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转移书据子目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因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发生产权转移时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缴纳,如果立据人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缴。税率和计税方法。房屋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科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1、产权转移书据有如下规定: 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2、股权转让书据有如下规定: 股权转让书据是指股份制试点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书据。包括上市股票和企业内部发行的股票买卖、继承、赠与等书立的书据。 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按规定的税率缴纳印花税。企业内部发行的股票,在买卖时所立的书据,按成交价贴花;在继承、赠与时所立书据,暂按股票面值计税贴花。 从2005年1月24日起,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l‰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一、 产权转移书据怎么写 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时所书立的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税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二、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哪? (一)印花税采用比例和定额两种税率。按比例税率征税的有各类经济合同及合同性质的凭证,记载资金的帐簿、产权转移书据等。其他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按件定额纳税,。 (二)印花税的比例税率有五档,即:千分之一、万分之五、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和万分之零点三。财产租赁、仓储保管合同的规定税率为千分之一;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税率为万分之五;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税率为万分之三;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规定税率分别为万分之零点五和万分之零点三。 (三)按比例税率纳税而应纳税额又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合同规定了最低一元的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纳税。其他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五元。 (四)对于载有一个经济事项,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税目税率的凭证,应按其中一个较高的税率计算纳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一(二)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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