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婚姻自主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
释义 | 在我国侵犯当事人婚姻自主权的法律后果是: 1、其婚姻可能无效或者被撤销,从而使得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2、可能涉嫌成立刑事犯罪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等。 一、撤销婚姻就是未婚吗? 撤销婚姻就是未婚。如果撤销婚姻,婚姻关系是自始就是无效的,在法律上视为未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怎么撤销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解除。符合条件的民事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对当事人就不具有约束力,也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在应用上,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不同。 三、无效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如何处理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重婚导致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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