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退款后收到货不归还的处理为可以请求对方及时退货。若是对方不退货的,经营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