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丧葬费是否可以作为损失的赔偿对象?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被保险人因工伤致残或者死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地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等费用,并支付工伤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包括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生活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责任: (三)工伤或者职业病;” 2.《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被保险人因工伤致残或者死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地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等费用,并支付工伤保险金。” 3.《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生活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工伤保险金的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 总之,被保险人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地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等费用,并支付工伤保险金,其中包括丧葬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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