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欠钱人被拘留后确实无力偿还,可以和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欠款之后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拘留的,只有违反法律规定,具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情形的才有可能被拘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