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丢失在商场有物业如何补办 |
释义 | 租赁合同丢失,可以联系房屋出租人补签合同。合同是证明你和房东之间租赁关系存在的书面文件,合同丢失会影响你们之间的约定缺乏证明依据。但是租赁合同都是一式两份,你可以请求房东提供合同原件,然后重新签订合同。 一、转租房子押金应归谁 转租房子押金应归: 1、如果房屋已转租但未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押金可由第三方现有租户支付,合同到期后转为第三方,房东将重新出具押金收据; 2、房屋转租完成并重新签订合同的,房屋与自己无关,如果自己在合同期内没有违约,房东应全额退还押金; 3、涉及违约,是指自己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是否明确规定可以转租或不能转租,如何约定转租押金,如何退还。如果明确规定不能转租,自己涉及违约行为,房东可以按照合同扣除部分押金作为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转租,押金退还需要与房东协商解决。 二、商铺和二房东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商铺和二房东签的合同的有效条件:在二房东与业主之间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是可以转租的,则该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的履行也没有障碍。所以商铺与二房东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是合理合法受法律保护的。 三、房东与买家的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房东存在债务纠纷,在法律意义上对租客没有影响,除非该债务纠纷已经对租客正常使用租赁物造成实际影响,则租客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维持自己的权利。理由如下:1、不管房东存在什么债务纠纷,只要租客与房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则租客的使用权应当受到保护;2、如果房东的债务纠纷对租客未产生影响,则租客不用担心这个问题;3、如果该债务纠纷已经影响了租客,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租客有权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甚至可以依据法律解除合同;4、此外,由于租客合法占有租赁物,可以请求债务人排除妨碍,不要影响自己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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