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全面放开二孩生育,国家计生委重新制订新的计生政策,在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以后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不需要审批,不需要准生证,直接到乡镇的计生登记就可以了。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将进一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法律客观: 《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八条。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