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撤销的前提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若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况下订立合同,同样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但当事人请求变更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拓展延伸 合同撤销的前提条件及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撤销的前提条件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当合同的某些要素或者约定发生了严重违反或者存在瑕疵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采取撤销合同的措施。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撤销的前提条件包括:一是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瑕疵;二是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是合同违反了公序良俗;四是合同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力等。根据不同的情况,合同撤销的程序和效力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合同撤销时,应当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符合合同撤销的前提条件,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是当事人在特定情况下的一种维权措施。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撤销的前提条件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瑕疵,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序良俗以及缺乏法律约束力等。在进行合同撤销时,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符合撤销的前提条件,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的修改、废除或者退出的程序,比照各该条约、协定的缔结的程序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五条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或者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公布。其他条约、协定的公布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二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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