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判定后多长时间申请伤残鉴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职工工伤后,一般在30天内进行伤残评估。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发生或者诊断或者认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被诊断或者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特殊情况下,工伤职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劳动者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或者从事故诊断或者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工伤职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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