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扰乱信用卡管理罪 |
释义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指的是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伪造的信用卡、伪造的空白信用卡,或者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他人信用卡,或者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因此对于此罪的认定应该存在严格的认定和处罚。 一、买卖银行储蓄卡判几年? 买卖银行储蓄卡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倒卖银行储蓄卡立案标准 倒卖银行储蓄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标准为: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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