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2.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 登记对象仔细阅读并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或《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表》(现场领表或到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网站下载),作出婚育情况承诺。3.出具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登记办理单位采集并核查相关信息后出具《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