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如何办理 |
释义 |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一般指的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且探望权一般需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或者法院判决的时间行使。 一、探视权的的约定和处理是什么? 探视权人应该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方式或者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处理自己的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探望权有几天 离婚探望权有几天,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可以让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进行确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者八周岁以上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三、探视权能不能接走孩子 行使探望权可不可以接走孩子要视双方协议的内容而定。一般情况,短暂接走孩子,是允许的。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有协助行使的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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