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前提是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撤销裁决情形包括: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其他。不予执行情形包括: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