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是否需要开具案件受理回执? |
释义 | 派出所立案应出具回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需制作受案登记表并提供回执。派出所不出具回执是不合法的。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自动投案的情况,公安机关应立即接受并问明情况,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相关人员签名、捺指印。 法律分析 派出所立案有回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报案后派出所不出具回执是不合法的。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拓展延伸 派出所案件受理回执的作用与要求 派出所案件受理回执是指派出所在接受案件后向当事人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用以确认派出所已经受理了该案件。其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派出所案件受理回执可以作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确保其案件得到合法、公正的处理。其次,该回执可以作为当事人与派出所之间的沟通工具,双方可以通过回执了解案件的受理情况,便于后续的沟通和协调。 对于派出所案件受理回执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回执应当明确标注派出所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便当事人能够准确了解受理单位。其次,回执应当注明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人员等,方便当事人核对和查询。此外,回执还应当明确说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后续的法律程序和流程,为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综上所述,派出所案件受理回执在案件受理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既是当事人权益的保障,也是双方沟通的桥梁。因此,派出所应当认真履行开具回执的职责,确保回执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结语 派出所案件受理回执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双方沟通的重要证明文件。回执应明确派出所信息、案件详情,并指导当事人权利义务和后续程序。派出所应履职开具准确及时的回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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