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如下: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一、调查工伤事故的注意事项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注意事项: 1、凡发生工伤事故,最先发现者应当立即向部门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保护好现场并积极组织抢救。 2、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该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发生事故的车间或者部门,应该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委会应该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处理意见,并上报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二、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问题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流程是: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