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驳回起诉退诉讼费吗?法律依据
释义
    法律分析:一、驳回起诉退诉讼费吗?法律依据
    1、诉讼费会退。
    2、起诉人预先缴纳诉讼费用后,如果人民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会退回缴纳的诉讼费用。不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的情形如下: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3、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
    二、一般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2)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3)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
    (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八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终结诉讼的案件,依照本办法规定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1: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