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小孩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
释义 | 有小孩,但没有结婚证,是不用办理离婚的。我国现在实行的婚姻登记制度,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话,只能算是同居关系,不能算夫妻关系,同居关系是不需要解除的,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但小孩的抚养权问题,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按照规定确定抚养权归谁。 一、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关系 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关系,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以前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要解除事实婚姻的,可以补办结婚证再离婚,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进行离婚;但如果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以后的,没领结婚证却以夫妻名义生活属于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可以自行解除,不用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类请求解除事实婚姻的案件。 二、什么是事实婚姻,现在还存在事实婚姻吗 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但男女双方是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这个就算事实婚姻。我国在婚姻关系领域,不存在事实婚姻,我国现在确立的是婚姻登记制度,男女双方必须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才能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存在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只能算同居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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