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出了工伤若是没有造成残疾的,赔偿项目有: 1、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停工留薪期工资; 6、生活护理费; 7、辅助器具费。 若是造成伤残的,除上述项目外,还应当赔偿: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伤残津贴;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若是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有: 1、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因工死亡补助金。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