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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成年人申领身份证的程序是什么
释义
    《居民身份证法》第8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身份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申请时需带居民户口簿,提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并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公安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颁发居民身份证。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应当在届满之日前3个月申报换领新证。如果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有变更,例如变更姓名、住址等,应当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居民的身份证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另外应当合法使用身份证,否则要被追究责任。如有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行为,将被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如有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行为,将被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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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8: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