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变更员工需要重新签合同吗 |
释义 | 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无需重签。公司名称变更需提交相关文件,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委托书、公司章程等。公司名称变更后一年内不能再使用原名称,超过一年后可重新注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同行业或不使用行业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相同,除非有投资关系或已注销或变更登记未满1年。 法律分析 一、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还需要重签吗 1、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是不需要重新签署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同的履行。 二、如何进行公司名称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主要内容应明确:决定公司更名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3、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资格和身份证明。被委托人应是本公司工作人员或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人员(是本公司工作人员的,应提交工作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是本企业工作人员的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是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企业登记代理人员的,提交资料同“设立登记”)。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公司名称变更后几年可以重新注册 1、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原名称在变更后一年内不能使用,所以超过一年后可以再注册该公司名称。 2、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拟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与下列同行业或者不使用行业、经营特点表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已经登记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已经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未满1年的原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或者受让企业名称的除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无需重新签署。公司名称变更的程序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资格和身份证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以及原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公司名称变更后一年内不能再使用原名称,超过一年后可以重新注册。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时需避免与已登记、保留期内或注销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重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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